20260811自由廣場》(北社評論)留住技術還是困住人才? 中國出境新規的代價

中國國務院發布《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》(下稱新規),九月十五日上路,適用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士,並擴大執法裁量,赴中觀光、洽商、任職或科技合作,恐增加人身自由與出境風險。
此次新規可視為中國持續緊縮人員跨境移動的措施,也具有反制外國制裁的作用。繼《國家安全法》、《反間諜法》、《出口管制法》後,中國進一步將人口跨境移動納入國家安全、產業安全及技術安全的管理體系。
依新規第四條,中國公民若在境外涉及違法犯罪、違反出口或技術進出口管理,且被認定可能危害國家或產業安全及利益,回國後即可能遭限制出境。第五條則規定,外國人若被列入反制清單、不可靠實體清單、惡意實體清單,或遭採取反制及限制措施,將不予簽發出入境證件。換言之,即使取得中國入境許可,也不代表能享有完整且可預期的離境自由。
對台灣而言,風險更不能低估。兩岸經貿、人員與科技交流頻繁,台商、工程師、研究人員及科技產業從業者經常往返中國;一旦國安、產業安全與技術安全的認定缺乏透明標準,赴中者便更難以預估法律與人身風險。
即使具有國際影響力的AI新創企業創辦人,也可能受到出境限制。以Manus為例,共同創辦人肖弘與季逸超在中國監管機關審查Meta收購案期間遭限制離開中國,顯示中國對科技、人才與跨境投資的管控,已可能直接延伸至人員出境自由。
據二〇二六年五月相關報導,包括阿里巴巴企業的部分重要AI人才,若被認定具有戰略重要性,海外旅行可能須事先取得有關當局批准。出境管制已不只是針對刑事案件或國安調查對象,也可能擴及掌握AI、半導體及其他關鍵技術的民間專業人才。
中國希望透過出境限制防止人才與技術外流,但真正能留住人才的,是自由、開放、透明且可預期的環境。當人員跨境移動也成為國家安全管制工具,不僅可能加速專業人才出走,更將削弱科技創新與產業競爭力。對所有計畫赴中人士而言,今後必須重新認識一項現實:能夠入境中國,不代表必然能夠自由離境;赴中之前,更應審慎評估人身安全、商業機密、科技資訊與法律風險。

(作者:劉名寰,北社理事、經濟論壇諮詢委員)

更多 新聞